問題詳情

三、甲收養乙,並經法院認可,法院認可時,乙有未婚 25 歲女丙與未婚 19 歲之子丁。丙因在國外留學,故遲至二年後返國時,始知其母乙被收養,遂書面表示願意隨乙與甲發生親屬關係,並經公證。民國 105 年,甲、乙終止收養關係,終止時,丁已成年,試問甲、乙之終止收養,對丙、丁之效力為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困難0.320755
統計:A(17),B(3),C(23),D(5),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