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題組】 ⑵審計報告的使用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3325
統計:A(149),B(242),C(1932),D(32),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司法院釋字第五五三號解釋、地方自治之原則、法官有無聲請釋憲權?

用户評論

【用戶】Wendy Chiu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自治事項有無違背憲法、法律、中央法規、縣規章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在司法院解釋前,不得予以撤銷、變更、廢止或停止其執行。

【用戶】尹泰 - 莫忘初衷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TO:5樓的Chriss Chi 大大

【用戶】喵喵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樓上引用一堆法律,憲法題背那麼累幹嘛?--------------------------(懶人包來了)行政訴訟 對中央行處不服時用的救濟手段。 再來是A與B是一掛的,明眼人會刪掉此一組。想破壞法律 只有走大法官釋憲讓之[無效],才是正確的救濟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