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Chih Hui
【年級】大一下
【評論內容】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採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 :(一)使用年限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且不堪使用者。 (二)不堪修護使用者。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或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辦理財產報廢 :(一)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二)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三)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上。前項財產報廢之車輛,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至轄管公路監理機關辦理牌照繳銷,其不堪使用者,應辦理報廢登記。
【用戶】積極正向,奮發向上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四十、公務車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依政府採購法及中央政府各機關採 購公務車輛作業要點辦理汰換: (一)使用年限達當年度總預算編制作業手冊所規定之使用年限且不 堪使用者。 (二)不堪修護使用者。 已依第一項規定辦理汰換或已屆滿規定使用年限而有下列情形之一 者,應辦理財產報廢: (一)須一次花費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十以上之大修費用始可使用。 (二)燃料消耗超過原廠規定百分之四十以上無法改善。 (三)最近三年之維修費,平均每年超過該車新購價值百分之二十以 上。 前項財產報廢之車輛,應依道路交通安全規則至轄管公路監理機關 辦理牌照繳銷,其不堪使用者,應辦理報廢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