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uby Liao】評論
請問該如何計算?
【Cathy】評論
依民法第1138條規定,能繼承對象有:配偶、子女ABC(因有了第一順位,後面即不需考慮)且根據民法1144條第一項第一款,配偶跟子女ABC均分配偶、子女的應繼承遺產各為120/4=30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