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9 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有下列何種情形時,內政部移民署應強制驅逐出國?
(A)違反第29條規定,從事與許可居停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
(B)違反第20條第2項規定,擅離過夜住宿之處所
(C)違反第4條第1項規定,未經查驗入國
(D)違反第30條所定限制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行遵守之事項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國考加油

【年級】小四下

【評論內容】第 36 條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應強制驅逐出國:一、違反第四條第一項規定,未經查驗入國。二、違反第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經許可臨時入國。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國,逾限令出國期限仍未出國,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一、入國後,發現有第十八條第一項及第二項禁止入國情形之一。二、違反依第十九條第二項所定辦法中有關應備文件、證件、停留期間、地區之管理規定。三、違反第二十條第二項規定,擅離過夜住宿之處所。四、違反第二十九條規定,從事與許可停留、居留原因不符之活動或工作。五、違反移民署依第三十條所定限制住居所、活動或課以應行遵守之事項。六、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未申請停留、居留延期。但有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情形者,不在此限。七、有第三十一條第四項規定情形,居留原因消失,經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八、有第三十二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情形,經撤銷或廢止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居留證。九、有第三十三條第一款至第三款規定情形,經撤銷或廢止永久居留許可,並註銷外僑永久居留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