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9 依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之規定,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之風管、電力管線、通訊管線及給排水管線或管線匣,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應具有多少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A) 3 小時以上
(B) 2 小時以上
(C) 1 小時以上
(D)半小時以上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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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85 條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之風管,應在貫穿部位任一側之風管內裝設防火閘門或閘板,其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並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之電力管線、通訊管線及給排水管線或管線匣,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

【用戶】Cypress Chou

【年級】大四下

【評論內容】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編第 85 條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之風管,應在貫穿部位任一側之風管內裝設防火閘門或閘板,其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並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貫穿防火區劃牆壁或樓地板之電力管線、通訊管線及給排水管線或管線匣,與貫穿部位合成之構造,應具有一小時以上之防火時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