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甲公司於民國 111 年 8 月投入 1,000 萬元資金於自行使用之全新智慧機械,假設其當年度的營利事業所得稅額為 500 萬元,試問依產業創新條例第 10 條之 1 的規定,甲公司當年度可取得的投 資抵減額度為多少?
(A) 30 萬元
(B) 50 萬元
(C) 100 萬元
(D) 15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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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邦加爾迪】評論
《產業創新條例》第10-1條 為優化產...
【黃娟娟】評論
1000萬*5%=50萬 < 當年度營利事業所得稅 500萬*30%=150萬所以當年可抵扣50萬(法規-產業創新條例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