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納稅義務人當年度有購買自用住宅借款利息支出,另外還有子女在外就學之租金支出,均已取具規定之支出證明,應如何申報綜合所得稅?
(A)二筆支出皆可依規定申報列舉扣除
(B)二筆支出均不得申報扣除
(C)上述二筆支出僅能擇一申報列舉扣除
(D)二筆支出合計數以不超過新臺幣12萬元為限申報列舉扣除。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2),D(0),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