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19.下列何者可能有圍標之嫌,於開標時宜注意之?
(A)同一人代表2家公司出席開標。
(B)不同投標廠商,於同一標案之公開比減價格前,討論或向對方展示減價之金額。
(C)不同投標廠商所繳納之押標金,疑似由同一人出具。
(D)以上皆是。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Li Yin Chen

【年級】高二上

【評論內容】政府採購錯誤行為態樣(一)不肖人士蒐集領標廠商名稱。採購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二)領標投標期間於機關門口有不明人士徘徊。採購法第二十九條、第三十四條第二項、第八十七條。(三)繳納押標金之票據連號、所繳納之票據雖不連號卻由同一家銀行開具、押標金退還後流入同一戶頭、投標文件由同一處郵局寄出、掛號信連號、投標文件筆跡雷同、投標文件內容雷同、不同投標廠商投標文件所載負責人為同一人。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第一項,工程會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工程會一百零五年三月二十一日工程企字第10500080180號令。(四)以不具經驗之新手出席減價會議。(五)代表不同廠商出席會議之人員為同一廠商之人員。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第一項,工程會九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工程企字第09100516820號令,工程會九十七年二月十四日工程企字第09700060670號令。(六)廠商簽名虛偽不實。採購法第三十一條第二項、第五十條第一項、第一百零一條。(七)廠商文件虛偽不實。(八)不同投標廠商提出由同一廠商具名之文件,例如授權各該不同廠商對同一案件投標。部分投標廠商未繳押標金。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第一項,九十五年七月二十五日工程企字第09500256920號令。(九)廠商標封內為空白文件、無關文件或空無一物。(十)明顯不符合資格條件之廠商參與投標。(十一)廠商間相互約束活動之行為,例如:彼此協議投標價格、限制交易地區、分配工程、提高標價造成廢標、不為投標、不越區競標、訂定違規制裁手段、為獲得分包機會而陪標。(十二)廠商間彼此製造競爭假象,誤導招標機關而取得交易機會。(十三)不同投標廠商之領標網路位址(IP)相同。採購法第四十八條第一項、第五十條第一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