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noopy75smb】評論
刑事訴訟法 第198條 (鑑定人之選任)鑑定人由審判長、受命法官或檢察官就下列之人選任一人或數人充之:一、就鑑定事項有特別知識經驗者。二、經政府機關委任有鑑定職務者。
【oukumo199375】評論
第 337 條鑑定所需資料在法院者,應告知鑑定人准其利用。法院於必要時,得依職n權或依聲請命證人或當事人提供鑑定所需資料。n鑑定人因行鑑定,得聲請調取證物或訊問證人或當事人,經許可後,並得n對於證人或當事人自行發問;當事人亦得提供意見。
【Joan Huang】評論
A. 329 不可拘提B. 326 由受訴法院選任C. 365 正確D. 337 得聲請/得自行發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