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 身心障礙者保護法規定,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必須進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的人數比例是多少?
(A)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
(B)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C)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D)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五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213333
統計:A(24),B(33),C(16),D(1),E(0)

用户評論

winny】評論

修法了哦,第三十八條: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一人。

Peggy】評論

答案不是(C)百分之三嗎?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