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甲船於基隆港進行貨物裝卸時發生未達 100 公噸之小型油污外洩事件,在港務、環保及海巡等機關通力合作下,已順利阻止油污擴散並清除外洩油污,該船並投保海洋油污染責任險,有關後續費用敘述何者正確?
(A)我國政府除向船舶所有人求償外,並應同時向保險人聲請理賠,以獲取雙倍賠償費用
(B)我國政府向該船之保險人請求賠償,再由保險人向該船船舶所有人代位求償
(C)我國各機關所進行之污染防堵與清除行為,未經船東同意即進行,船東無支付費用之必要
(D)船舶所有人尚未支付損害賠償費用前,基於保護國家利益立場,即便船舶所有人提供足額擔保,仍應阻止該船舶出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17073
統計:A(3),B(67),C(1),D(11),E(0)

用户評論

【用戶】土豆

【年級】大一上

【評論內容】(B)依海岸污染防治法第34條,污染損害之賠償請求權人,得直接向責任保險人請求賠償或就擔保求償之。(D)依本法第35條,外國船舶因違反本法所生之損害賠償責任,於未履行前或有不履行之虞者,港口管理機關得限制船舶及相關船員離境。但經提供擔保者,不在此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