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ino Liu】評論
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一年以下,自核發時起生效。通常保護令失效前,法院得依當事人或被害人之聲請撤銷、變更或延長之。延長之期間為一年以下,並以一次為限。通常保護令所定之命令,於期間屆滿前經法院另為裁判確定者,該命令失其效力。
【林羣羣】評論
B: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2年以下,且無次數限制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E
【【站僕】摩檸Morning】評論
原本題目: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5 條之規定,通常保護令的效力期限為:(A)有效期間一年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 (B)有效期間一年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 (C)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 (D)有效期間一年以下,不可聲請延長修改成為依據我國家庭暴力防治法第 15 條之規定,通常保護令的效力期限為:(A)有效期間一年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 (B)有效期間一年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一年以下 (C)有效期間六個月以下,可聲請延長一次,延長期間為六個月以下 (D)有效期間一年以下,不可聲請延長(E)通常保護令之有效期間為2年以下,且無次數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