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廠商未於投標文件外標封標示名稱及地址之情形,下列何者正確?
(A)得於開標前補正
(B)得 於開標後補正
(C)無效標,但得列入家數計算
(D)無效標,並不得列入家數計算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27273
統計:A(15),B(1),C(12),D(104),E(0)

用户評論

黃金獵犬】評論

第50條(不予投標廠商開標或投標之情形)  投標廠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經機關於開標前發現者,其所投之標應不予開標;於開標後發現者,應不決標予該廠商:   一、未依招標文件之規定投標。   二、投標文件內容不符合招標文件之規定。   三、借用或冒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或以偽造、變造之文件投標。   四、偽造或變造投標文件。   五、不同投標廠商間之投標文件內容有重大異常關聯者。   六、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情形。   七、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   決標或簽約後發現得標廠商於決標前有前項情形者,應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並得追償損失。但撤銷決標、終止契約或解除契約反不符公共利益,並經上級機關核准者,不在此限。   第一項不予開標或不予決標,致採購程序無法繼續進行者,機關得宣佈廢標。

Chuang WenShu】評論

開標前應認定該廠商為無效標,不列入投標家數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