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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對於新住民輔導必要知能之敘述,下列何者有誤?
(A)新住民在臺居住後如因故變更居留地,須於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辦理住址變更,逾期辦理者,處 罰鍰
(B)新住民在臺逾期居留 30 日以上,將限令(強制)出境
(C)新住民變更居留地址或居留延期受理單位為新居留地戶政事務所
(D)新住民逾期居留未滿 30 日,原居留原因仍存在者,經依規定繳納罰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

參考答案

用户評論

Ann】評論

(A)新住民在臺居住後如因故變更居留地,須於事實發生後 15 日內辦理住址變更,逾期辦理者,處罰鍰。按移民法第31條5項: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向移民署申請辦理變更登記。次按外國人申請辦理或展延補發外僑居留證或居留原因變更送件須知申請變更居留地,於臺灣居住後如果因故變更居留地,務必於事實發生後15 日內辦理住址變更,逾期辦理,依移民法第81條第3款,處新臺幣2,000 元以上10,000 元以下罰鍰。小結:這一題移民法第31條5項並沒有規定幾天內要向移民署變更居留地,上網查到移民署網站有公布外國人申請辦理或展延補發外僑居留證或居留原因變更送件須知,裡面才有規定變更居留地應在15天內變更。(B)新住民在臺逾期居留 30 日以上,將限令(強制)出境。按移民法第36條2項第6款:外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或限令其於十日內出國,逾限令出國期限仍未出國,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六、違反第三十一條第一項規定,於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未申請停留、居留延期。但有第三十一條第三項情形者,不在此限。次按移民法第31條第3項規定: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八十五條第四款規定處罰後,得向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永久居留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一年。小結:也就是說,逾期居留超過30日者即不符合移民法第36條2項第6款但書規定,自應依移民法第36條2項第6款本文移民署得強制驅逐出國。(C)新住民變更居留地址或居留延期受理單位為新居留地戶政事務所->移民署按移民法第31條第1、5項:外國人停留或居留期限屆滿前,有繼續停留或居留之必要時,應向移民署申請延期。外國人於居留期間,變更居留住址或服務處所時,應向移民署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小結:延期居留與變更居留地皆應向移民署為之。(D)新住民逾期居留未滿 30 日,原居留原因仍存在者,經依規定繳納罰鍰後,得重新申請居留按移民法第31條第3項:外國人逾期居留未滿三十日,原申請居留原因仍繼續存在者,經依第八十五條第四款規定處罰後,得向移民署重新申請居留;其申請永久居留者,核算在臺灣地區居留期間,應扣除一年。小結:這個很單純就是考移民法第31條第3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