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清領時期來臺的文武官員,規定二年或三年轉陞內地(中國),無致久任例,官員來臺,俱不許攜家眷來臺;來臺的班兵須有家眷、有恆產,凡亡命之徒不得預選,不准攜眷來臺。請問:清廷這些規定的目的是?
(A)防制在臺官兵作亂
(B)鼓勵來臺作官、駐軍
(C)防止臺灣人口迅速增加
(D)防制與原住民的通婚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用户評論
【robot147h】評論
該官員主要是為了防止在台的官兵作亂,這些規定主要是源自於:以防臺來治臺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