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 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不知情的搬家工人乙,搬走第三人A 的東西。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甲成立竊盜罪之教唆犯
(B)甲成立竊盜罪之間接正犯
(C)乙成立竊盜罪之幫助犯
(D)甲乙成立竊盜罪之共同正犯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876341
統計:A(363),B(5230),C(282),D(93),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正犯、正犯

用户評論

chocolate011】評論

間接正犯指利用或透過他人作為犯罪工具,而實現自己犯罪之人。間接正犯的特性在於,其實行行為是把他人當作為自己犯罪的工具來使用,以遂行自己的故意犯行。

范倫堤拿 已上榜 一般行政】評論

間接正犯 :  借刀殺人 幫助犯 :  自己知情才成立

derek801204】評論

甲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利用不知情的搬家工人乙,搬走第三人A 的東西。甲成立竊盜罪之間接正犯。幫助犯:對於該他人的犯罪已經有所認識,如果並不知道該他人正在或正欲進行犯罪,則不構成幫助犯。=搬家工人乙

Vita】評論

補充利用無行為能力能或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狗或監護宣告人也稱間接正犯2 甲交毒藥給不知情的女傭,謊稱補藥,給太太服用,太太死亡。應如何評價甲與女傭的行為? (A)甲為殺人的間接正犯,女傭為幫助犯 (B)甲為殺人的教唆犯,女傭成立殺人罪 (C)甲為殺人的間接正犯,女傭無罪 (D)甲為殺人的幫助犯,女傭成立殺人罪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