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6.依全民健康保險法相關規定,可建議納入全民健康保險給付之藥品為:
(A)醫師處方藥品
(B)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
(C)甲類成藥
(D)乙類成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9),B(0),C(0),D(0),E(0)

用户評論

黑裡暗殺等一年】評論

下列項目不列入本保險給付範圍:一、依其他法令應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二、預防接種及其他由各級政府負擔費用之醫療服務項目。三、藥癮治療、美容外科手術、非外傷治療性齒列矯正、預防性手術、人工協助生殖技術、變性手術。四、成藥、醫師藥師藥劑生指示藥品。五、指定醫師、特別護士及護理師。六、血液。但因緊急傷病經醫師診斷認為必要之輸血,不在此限。七、人體試驗。八、日間住院。但精神病照護,不在此限。九、管灌飲食以外之膳食、病房費差額。十、病人交通、掛號、證明文件。十一、義齒、義眼、眼鏡、助聽器、輪椅、拐杖及其他非具積極治療性之裝具。十二、其他由保險人擬訂,經健保會審議,報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診療服務及藥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