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因赴國外旅行,分向乙、丙二保險公司投保旅行平安保險各 200 萬元,然均未告知有另一保險契約存在。嗣甲於旅行期間遭遇搶匪,被砍斷手掌而殘廢。試問:甲返國後,得否分向乙、丙公司請求支付殘廢保險金?(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77358
統計:A(6),B(2),C(186),D(18),E(0)

用户評論

【用戶】Hsuan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48 條依本法指定之公共設施保留地供公用事業設施之用者,由各該事業機構依法予以徵收或購買;其餘由該管政府或鄉、鎮、縣轄市公所依左列方式取得之:一、徵收。二、區段徵收。三、市地重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