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貓】評論
不管部(Minister without Portfolio,意為沒有部長職務的大臣)並非真有一個名為「不管」的部門,而是指採用內閣制的國家裡,內閣中並沒有指派負責某一個部門的大臣,都叫做「不管部大臣」或「不管部部長」,在日本被稱為「無任所大臣」。曾經一段時間,英國首相內閣委派不管部大臣專責處理北愛爾蘭事務。中華民國行政院也有類似的職位,稱為政務委員。
【ELSA】評論
也可以從憲法條文中判斷第54條: 行政院設院長、副院長各一人,各部會首長若干人,及不管部會之政務委員若干人。
【vu; vup4y4ru3】評論
這題考得我忍不住皺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