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我國民法親屬編在民國99年1月修正通過,只要曾被父母故意致死未遂或重傷、虐待、性侵等,或未受父母扶養持續逾2年,情節重大,免除子女扶養義務。從上述修法結果看來,下列敘述何者較為正確?
(A)此次修法打破「天下無不是的父母」的觀點 
(B)此次修法完全摒除傳統之道德拘束 
(C)此次修法結果與道德無關 
(D)現今社會道德規範與傳統社會截然不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8),B(4),C(0),D(4),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