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子】評論
第154條(要約之拘束力、要約引誘)契約之要約人,因要約而受拘束。但要約當時預先聲明不受拘束,或依其情形或事件之性質可認當事人無受其拘束之意思者,不在此限。 貨物標定賣價陳列者,視為要約。但價目表之寄送,不視為要約。
【tcc tcc】評論
為什麼價目表之寄送不算要約?
【Tina Hsu】評論
ABC都是要約引誘
【丸子】評論
要約 Antrag/Angebot 申込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