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依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就業服務法第46條第1項第8款至第10款規定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數額表規定,雇主聘僱外國人從事屠宰工作,每月應繳納就業安定費新臺幣多少元?
(A)1,900元
(B)3,000元
(C)5,000元
(D)2,000元。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2),E(0)

用户評論

廖惠偵】評論

◎僱主聘僱外國人從事第46條第一項第八款至第十款之工作應繳納就業安定費1.海洋漁撈工作 ★屬船員工作 1900元 ★屬海洋箱網養殖工作 2500元2.家庭幫傭工作★由本國人申請  5000元★由外國人申請  1萬元3.製造業工作★傳統產業(非高科技) 2000元★非傳統產業 (高科技) 2400元4.屠宰工作  2000元5.營造工作  1900元6.機構看護  2000元7.家庭看護工 (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身分者,領有老人生活津貼者免繳)★非以上身分者 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