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 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的定義,下列哪一項目是屬於雇主的定義?
(A)為薪資而受僱者
(B)自己經營而未僱用他人工作者
(C)合夥經營而未僱用他人工作者
(D)自己經營而僱用他人工作者。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0),D(2),E(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