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35新臺幣2,000萬元之一般工程採購,不得訂定何種廠商資格條件?
(A)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200萬元。
(B)廠商須檢附納稅證明。
(C)廠商須提出設立或登記證明。
(D)廠商須檢附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承作文件。第 36 條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0000】評論

<<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3條●基本資格,就下列事項擇定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C)2.廠商納稅之證明(B)。如營業稅或所得稅。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 4 條基本資格,就下列事項擇定應附具之證明文件: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D)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除依法規定人數限制者外,不得對其人數予以限制。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5.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有退票但已辦妥清償註記者,視同無退票紀錄6.其他--------------------------------(A)廠商之實收資本額不得低於200萬元→為特定資格,非基本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