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Fen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
【用戶】李逍遙
【年級】大四上
【評論內容】※2保(條款、費)4人(3資格、1管理),聘銷,監====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定之」~(2會同定之)。※3保(格式、費率、金額給付),借提責契,投====由【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擬訂」,報請【行政院】「核定」~(2擬定,1核定)。
【用戶】【站僕】摩檸Morning
【年級】小一下
【評論內容】原本題目:1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何者定之?(A)立法院(B)財政部(C)中華郵政公司(D)交通部會同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修改成為13.郵政簡易人壽保險有關之各種保險單條款、保險費與其他相關資料、銷售前採行之程序、負責人資格、精算人員資格、聘用與簽證、核保理賠人員資格、業務員管理及其他相關事項之辦法,由何者定之?(A)立法院(B)財政部(C)中華郵政公司(D)交通部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