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下列何者非屬濕地系統功能分區?
(A)核心保育區
(B)生態復育區
(C)景觀遊憩區
(D)管理服務區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計算中-1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用户評論

【用戶】PONY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根據濕地保育法第 16 條所述「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功能分區,得視情況分類規劃如下,並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規定實施分區管制:一、核心保育區:為保護濕地重要生態,以容許生態保護及研究使用為限。二、生態復育區:環境教育,供環境展示解說使用及設置必要設施。四、管理服務區:供濕地管理相關使用及設置必要設施。五、其他分區:其他供符合明智利用原則之使用。國際級、國家級重要濕地,除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之情形外,不得開發或建築。重要濕地得視實際情形,依其他法律配合變更為適當之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

【用戶】PONY

【年級】小三上

【評論內容】根據濕地保育法第 16 條所述「前條第一項第七款之功能分區,得視情況分類規劃如下,並依前條第一項第七款及第八款規定實施分區管制:一、核心保育區:為保護濕地重要生態,以容許生態保護及研究使用為限。二、生態復育區:環境教育,供環境展示解說使用及設置必要設施。四、管理服務區:供濕地管理相關使用及設置必要設施。五、其他分區:其他供符合明智利用原則之使用。國際級、國家級重要濕地,除前項第三款至第五款之情形外,不得開發或建築。重要濕地得視實際情形,依其他法律配合變更為適當之土地使用分區或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