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lamours Jeng
【年級】國二下
【評論內容】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 一、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二、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五十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三、經有關主管機關核准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之匯款。 四、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交易,其交易標的涉及中華民國境外之貨品或服務之匯款。 五、依本行其他規定應檢附證明文件供銀行業確認之匯款。
【用戶】廖泰鋒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公司行號 每年5000萬美金 (央行) 每筆100萬美金 (銀行)團體個人 每年500萬美金 (央行) 每筆50萬美金 (銀行)非居住民 每筆10萬美金未滿20歲 每筆10萬台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