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256 依「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第 5 條規定,下列何種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於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
【評論內容】
逕行結匯申報〉
第四條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得於填妥申報書後,逕行辦理新臺幣結匯。但屬於第五條規定之外匯收支或交易,應於銀行業確認申報書記載事項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相符後,始得辦理:
一、公司、行號、團體及個人出口貨品或對非居住民提供服務收入之匯款。
二、公司、行號、團體及個人進口貨品或償付非居住民提供服務支出之匯款。
三、公司、行號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未超過五千萬美元之匯款;團體、個人每年累積結購或結售金額未超過五百萬美元之匯款。但前二款及第五條第四款之結購或結售金額,不計入其當年累積結匯金額。
四、非居住民每筆結購或結售金額未超過十萬美元之匯款。但境外非中...
【評論主題】2-247 以下有關辦理結匯常涉及之「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相關規定,何者正確:A.行號每年累積結購金額未超過 5 千萬美元之匯款,申報義務人得於填妥填申報書後,逕行辦理新臺幣結匯 B.團體每筆結匯
【評論內容】
下列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義務人應檢附與該筆外匯收支或交易有關合約、核准函等證明文件,經銀行業確認與申報書記載事項相符後,始得辦理新臺幣結匯:
一、公司、行號每筆結匯金額達一百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二、團體、個人每筆結匯金額達五十萬美元以上之匯款。
三、經有關主管機關核准直接投資、證券投資及期貨交易之匯款。
四、於中華民國境內之交易,其交易標的涉及中華民國境外之貨品或服務之匯款。
五、依本行其他規定應檢附證明文件供銀行業確認之匯款。
【評論主題】2-234 「外匯收支或交易申報辦法」中所稱個人,指 A.年滿 20 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之個人 B.領有台灣地區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個人 C.領有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個人 D
【評論內容】
個人:指年滿二十歲領有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臺灣地區相關居留證或外僑居留證證載有效期限一年以上之自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