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8. 甲某日在乙經營的餐廳外帶餐盒回家,一起與其妻丙享用。未料兩人食用後因為身體不適而緊急送醫治療,經檢查發現餐廳作業現場在食物的管理與保鮮部分有疏失,導致食物滋生病原菌,下列敘述何者有誤?
(A)丙可依民法第191條之1規定,向乙主張商品製造者的侵權責任
(B)丙可對乙依民法第354條規定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C)丙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規定,向乙主張負起商品製造者責任
(D)甲可對乙依民法第354條規定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2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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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評論

【用戶】紅茶拿鐵☕️

【年級】大三上

【評論內容】第 354 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

【用戶】Kk

【年級】高一下

【評論內容】第 354 條物之出賣人對於買受人,應擔保其物依第三百七十三條之規定危險移轉於買受人時無滅失或減少其價值之瑕疵,亦無滅失或減少其通常效用或契約預定效用之瑕疵。但減少之程度,無關重要者,不得視為瑕疵。出賣人並應擔保其物於危險移轉時,具有其所保證之品質。

【用戶】ting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第 191-1 條商品製造人因其商品之通常使用或消費所致他人之損害,負賠償責任。但其對於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並無欠缺或其損害非因該項欠缺所致或於防止損害之發生,已盡相當之注意者,不在此限。前項所稱商品製造人,謂商品之生產、製造、加工業者。其在商品上附加標章或其他文字、符號,足以表彰係其自己所生產、製造、加工者,視為商品製造人。商品之生產、製造或加工、設計,與其說明書或廣告內容不符者,視為有欠缺。商品輸入業者,應與商品製造人負同一之責任。

【用戶】csr830504

【年級】高三下

【評論內容】20 甲到乙所經營之雜貨店購買A廠商製造之麵包,甲將購買的麵包拿給其妻丙吃,結果丙吃了上吐下瀉,經檢查發現係該麵包製造過程不潔所致,下列敘述何者為錯誤?(A)甲對乙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B)丙對A廠商可依消費者保護法第7條之規定,請求負商品製造者之責任(C)丙對A廠商可依民法第191條之1侵權行為之規定,請求負商品製造者之責任(D)丙對乙可主張物之瑕疵擔保責任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高考三等◆法學知識- 98 年 - 98 高等考試_三級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3899答案:D難度: 適中------11 甲將其所有 A 畫交由乙代為出售,乙以自己名義將 A 畫出賣並交付給丙,下列敘述,何者錯誤?(A)甲得直接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