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71 騎乘機車在設有快慢車道分隔線之慢車道,時速不得超過(A)30 公里(B)40 公里(C)50 公里。
472 騎乘機車在路口停等紅燈時,應(A)儘量避免停於快車道前(B)隨時從照後鏡觀察後方車輛動態(C)以上皆是。
473 騎乘機車行經路邊攤販、招牌、大型障礙物或停放之汽車時,應(A)減速慢行(B)保持適當距離(C)以上皆是。
474 行駛於有劃分島劃分快慢車道之道路,(A)在慢車道行駛車輛不得左轉(B)在快車道行駛車輛不得右轉(C)以上皆是。
475 騎乘機車遇濃霧應(A)開啟頭燈(B)放慢車速,保持安全距離(C)以上皆是。
476 騎乘機車應避免行駛於(A)機車優先道(B)最外側車道(C)路面標線上。
477 騎乘機車至山區道路發現山壁已有落石(A)停止前進或改道(B)機車體積小、機動性高,可以閃避前進(C)戴全罩式安全帽者可繼續前進。
478 在轉彎處發生車禍的原因,常是駕駛人(A)疏忽視野死角(B)疏忽大型車輛內輪差(C)以上皆是。
479 駕駛人在高速行駛狀況下,生理上對於緊急事件之處理(A)反應較平常遲鈍,應變能力減退(B)和平常狀況相同(C)較平常狀況,應變能力加強。
480 超速是交通事故主因之一,預防之道(A)把每天生活工作時間規畫好,以免趕時間而超速(B)調整車輛油門裝置,以降低車速(C) 調整車輛煞車裝置,以降低車速。
481 十次車禍九次快,因此機車駕駛人為了自身及其他用路人安全(A)可行駛危險道路(B)不超速行駛(C)不休息連續駕駛。
482 在深夜郊區道路上空曠無車,騎乘機車(A)可以超速行車(B)仍應按照速限行駛(C)在安全限度內稍微超速行駛,但不宜太快。
483 機車安全的駕駛守則為(A)戴安全帽並遵守速限(B)行駛中勿使用行動通訊裝置(C)以上均需遵守。
484 一般交通秩序混亂造成交通阻塞、癱瘓甚至造成車禍,其主要原因在於(A)用路人不遵守交通規則(B)車輛數太多(C)道路路面不夠寬敞。
485 駕駛人見到其他用路人不良行為,容易逞強好勝意氣用事,性情暴躁容易衝動,要如何克制自己避免肇事:(A)以牙還牙(B)據理以爭(C)忍耐與禮讓。
487 交通秩序混亂,甚至肇事,主要在於部分用路人(A)不守法(B)欠缺忍讓、禮讓的道德精神(C)以上皆是。
488 一般駕駛人經常易犯的不道德駕駛行為包括(A)不依規定車道行車(B)違規臨時停車及任意停放車輛(C)以上皆是。
486 駕駛人應有之修養為(A)只重視自身最短行車時間(B)要有尊重生命之道德觀念及守法精神(C)不須注意其他人車動態。
489 狹窄道路會車要(A)相互禮讓(B)先到先行(C)把握時機。
490 夜間行車交會,來車不變換近光燈時應如何處置?(A)以眼還眼,也用遠光燈報復(B)不和對方一般見識,以近光燈減速行駛(C)按喇叭警告。
491 行經泥濘及積水路段正有行人通過,應(A)加速衝過積水(B)大鳴喇叭促使行人走避(C)減速慢行,避免污水濺及行人。
492 於郊區道路行車,發現有人牽牲畜橫越馬路時,應(A)大鳴喇叭促使快速通過(B)急加速搶在牲畜前通過(C)減速慢行,待其通過後再前進。
493 騎車途中,目睹車禍發生應(A)儘速駛離現場(B)暫留現場協助救護,並向警方處理人員作證(C)如有查詢謊稱未看到,以免波及官司。
494 排檔機車行進時,拉離合器拉桿:(A)車輛會慣性滑行(B)車輪空滑(C) 以上皆是。
495 騎乘山路時身體動作要領,右手主控車輛控制油門,保持後輪推力方式過彎:(A)在彎道前應移動臀部,利用身體與車輛同方向前傾(B)左彎放鬆左肩、左手肘、左手腕;右彎放鬆右肩、右手肘、右手腕(C)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