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45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 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因而肇事致人受傷 者,處:(A)罰鍰新臺幣 1,200~6,000 元並違規記點。(B
444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或其他依法可供行人穿越之交 岔路口,有行人穿越時,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者,處:(A)罰鍰新 臺幣 1,200~3,600 元並違規記點。(B)罰鍰新臺幣 1,
440 汽車於高速公路發生交通事故後:(A)有人受傷或死亡時,應保持現 場完整,並撥打 110、1968 或 1968App 報請警察機關或該管公路管理 機關協助處理。(B)與我無關趕快駛離。(C)據
435 汽車駕駛人肇事,無人傷亡汽車尚能行駛,應先標繪車輛位置及痕 跡證據後,將車輛移置不妨礙交通之處,「標繪」方式包含: (A)使用照相工具紀錄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B)利用具標記功能的 物品,將汽
434 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肇事,無人受傷或死亡而未依規定處置者,處 新臺幣(A)1,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B)1,200 元以上 3,600 元以 下(C)1,800 元以上 5,400
433 道路交通事故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案件,當事人使用照相工具 紀錄車輛位置與現場痕跡之方式時,下列何者為非(A)拍攝及移車 全程注意安全並放置警告標誌。(B)以標線為基準,於前、後方將 事故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