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7.凡具有維持社會公共安寧秩序或公共利益為目的,並以命令強制為手 段等特質之國家行政作用或國家行政主體,概稱之為警察,此為: (A)學理上之警察意義 (B)法定上之警察意義 (C)組織上之警察意義
128.警察下列何種行為,顯然非屬職務協助之範圍: (A)警察機關協助海關緝私 (B)警察協助檢察官經常性偵查犯罪 (C)依所得稅法,警察機關協助稽徵機關執行營業處分 (D)依強制執行法規定,執行查封
132.依警察法第十條規定: 「警察所為之命令或處分,如有違法或不當時, 人民得依法訴請行政救濟」 ,以下何者為不服警察處分而依訴願法提起之行政救濟: (A)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提出聲明異議 (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