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23.依警察人員管理條例之規定,下列何種情形不須經任官程序而任官?
(A)初任
(B)晉階
(C)升等
(D)職務遴任。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600775
統計:A(3),B(55),C(45),D(155),E(0)

用户評論

【用戶】Li Ren Tsai

【年級】高三上

【評論內容】警察人員人事條例第16條(任官程序)  警察官初任各官等及警監各官階時均應任官,程序如左:   一、警監、警正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呈請總統任官。   二、警佐由內政部核轉銓敘部銓敘審定合格後任官,或由直轄市政府核轉銓部銓審定合格後,報內政部任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