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於準備程序,檢察官表示,預備於審判期日中提出證人於警察詢問時作成的筆錄作為證據,被告甲及其辯護人表示同意。於審判期日,調查數個證據後,法院指示調查前述的證人警詢筆錄,甲的辯護人表示反對,擬撤回對於
四、犯罪嫌疑人甲涉犯重傷罪,乙及丙親眼看到整個過程。乙隨後向丁說:「我親眼看到甲把別人打得頭破血流!」丙將甲涉重傷行為經過,以書信方式寫下寄送到警察局。於審判中,法院傳喚丁。丁到場具結後,經雙方當事人
一、甲在路邊看到一群人,慌亂的圍著一台沒有掛車牌的報廢汽車,趨前一看,原來車內有一學齡前的小孩 B 趁父母沒注意時爬進汽車遊玩,卻誤把自己鎖在車內。該車門鎖顯然故障,無法正常打開。由於天氣炎熱車窗緊閉
三、未婚媽媽甲與使其受孕之男子乙,兩人謀議在甲產出小孩後,即將該小孩棄置後巷暗處,死活由天。某日甲在住處剛生下小孩 A,乙隨即按照先前兩人的規劃將 A 放置偏僻後巷後離去。甲在乙帶走 A 後,心生不忍
四、某財團法人董事長甲明知依該法人之章程規定,應將財團法人的公款存入財團法人的銀行帳戶。甲在某次取得一筆對於該財團法人的鉅額捐款後,卻擅自無息借支週轉以支付其私人緊急債務。數月後,甲才將該款項存入財團
一、某甲為一國民小學教務主任,該校校長某乙於民國 107 年 6 月 1 日因涉及某刑事案件,縣政府調任其為督學,縣政府教育處並派某甲為代理校長至該學期末縣政府辦理縣內校長調動與遴選時再派任新校長,1
二、某甲、某乙與某丙三人為我國駐某非邦交國之使館人員,某甲為特任大使,某乙為簡任十職等之組長,而某丙為薦任六職等科員,因辦理與駐在國相關之事務不力,導致該國向我國提出嚴重之抗議,經新聞報導後舉國譁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