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 辦理地籍測量之先後次序為(A) 戶地測量、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密導線測量、圖根測量、計算面積、製圖 (B) 圖根測量、戶地測量、製圖、三角測量、三邊測量或精密導線測量 (C) 三角測量、三邊
40. 土地所有權人逾期未設立界標或未到場指界,或到場而不指界者,測量員可逕行施測之,其所依據之法令為土地法(A)第 46 條之2第1 項各款(B)第 47 條第 2 項(C)笫 50 條第 2 項(
47. 地籍圖重測結果公告期間,異議複丈申請案均應收件,經審查結果有下列何者情形者應予駁回?(A)同意協助指界者(B)到場指界,並在調查表上認章者(C)未依規定設立界標或到場指界者(D)已依規定設立界
49. 地籍圖重測展辦時,已知土地所有權人所登記之住址資料已有門牌整編者,可應用下列那一種系統查詢,達成有效通知?(A)地理資訊系統(B)圖資查詢系統(C)戶役政資訊系統(D)地籍圖重測資料處理系統。
50. 辦理地籍圖重測時,於地籍調查表編造後,因申請複丈分割登記而增加地號者,新分割出土地之地籍調查表,其表號應如何編列? (A)以已編表號之次一號編列(B)以任一空號編列(C)以 5000 號起編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