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5 電子投標文件中含有掃描文件者,機關應通知廠商提出書面文件供查驗。(A)O(B)X
56 機關利用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辦理招標文件之公開發給、發售或公開閱覽,應另備書面文件。(A)O(B)X
57 政府採購卡持卡人於收到發卡機構之對帳單後,應併相關採購文件,並於憑證上註明「以政府採購卡支付」,經機關主(會)計單位覆核後即可進行付款程序。(A)O(B)X
58 我國締結之條約或協定規定公告之事項,應刊登政府採購公報1日,並公開於主管機關之政府採購資訊網路。但條約或協定未規定應刊登採購公報者,得僅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A)O(B)X
59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辦理之採購案,應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免刊登採購公報。(A)O(B)X
60 依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至第11款辦理之採購案,應於採購公報刊登公告。(A)O(B)X
61 政府網路採購卡是一張實體卡,有卡號及有效日期,並限用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子系統。(A)O(B)X
62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得自行重製、轉載。(A)O(B)X
63 機關之電子招標文件,廠商不得任意重製、轉載。但經招標機關同意者,不在此限。(A)O(B)X
64 廠商領標後,如對同一採購案重新下載招標文件,須另外付費。(A)O(B)X
65 政府網路採購卡是一張虛擬卡,有卡號及有效日期,並限用於共同供應契約採購子系統。(A)O(B)X
66 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辦理之限制性招標均免公開於政府採購資訊網站。(A)O(B)X
67 機關欲使用GCA或XCA憑證IC卡進行電子採購作業時,須至政府採購資訊網站辦理開卡才可使用。(A)O(B)X
68 採複數決標之方式,其每一次決標及不同標的或底價之項目,刊登於最後一次決標公告。(A)O(B)X
69 廠商電子投標經決標後,於機關規定期限內遞送書面文件簽約,書面文件內容與電子投標文件內容不同時,以書面文件為準。(A)O(B)X
70 機關以電子化方式辦理採購,不得不當限制競爭,故不可規定廠商電子投標使用之檔案格式。(A)O(B)X
71 機關電子招標文件收費應與書面文件發售費用一致。(A)O(B)X
72 機關如允許廠商以電子化方式辦理領標,應在招標公告或招標文件中訂明。(A)O(B)X
73 機關提供電子招標文件,應向廠商收取必要之成本費用,其金額由主管機關定之。其另有書面文件者,不得高於書面文件發售費用。(A)O(B)X
74 廠商電子投標者,應於開標前將所有電子投標文件均傳輸至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A)O(B)X
75 機關辦理第1次招標,依政府採購法第93條之1辦理電子領標並於招標公告敘明者,等標期得縮短2日,但縮短後不得少於5日。(A)O(B)X
76 辦理公開取得廠商書面報價或企劃書之採購案件,應於政府採購公報刊登公告。(A)O(B)X
77 機關得於例假日及放假日,連線至「政府電子採購網」上網作公告作業其公告日為假日。(A)O(B)X
78 廠商可以自由複製、轉載機關電子招標文件。(A)O(B)X
79 電子招標文件檔案不可以壓縮。(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