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3. 廠商可以自由複製、轉載機關電子招標文件。(A)O(B)X
84. 電子招標文件檔案不可以壓縮。(A)O(B)X
85. 政府採購公報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授權民間報業發行。(A)O(B)X
86. 政府採購公報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發行。(A)O(B)X
87. 機關與廠商於電子採購網電子招標及投標,得免採用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文件。(A)O(B)X
88. 機關與廠商於電子採購網電子招標及投標,應採用數位簽章製作電子文件。(A)O(B)X
89. 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除電子化資料外,應另備正式書面文件。(A)O(B)X
90. 機關辦理採購,得以電子化方式為之,其電子化資料並視同正式文件,得免另備書面文件。(A)O(B)X
91. 機關政府採購卡持卡人辦理公務採購,其使用政府採購卡之相關紀錄,併入持卡人個人信用紀錄。(A)O(B)X
92. 機關政府採購卡持卡人辦理公務採購,其使用政府採購卡之相關紀錄,與持卡人個人信用無關。(A)O(B)X
93. 不適用於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標案,若提供電子領標及投標者,最多可縮短等標期5天。(A)O(B)X
94. 不適用於WTO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標案,若提供電子領標及投標者,最多可縮短等標期3天。(A)O(B)X
95. 機關辦理採購,其與廠商間之通知、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重新報價,不得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A)O(B)X
96. 機關辦理採購,其與廠商間之通知、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重新報價,得以電子資料傳輸方式辦理。(A)O(B)X
97. 電子領標階段,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因故暫停服務,機關應予廢標,另行公告招標。(A)O(B)X
98. 電子領標階段,主管機關指定之資訊系統因故暫停服務,機關得視個案受影響情形公告延長等標期。(A)O(B)X
99. 機關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得向廠商收取必要之成本費用,其金額由政府採購法之主管機關定之。其另有書面文件者,電子招標文件不得高於書面文件發售費用。(A)O(B)X
100. 機關提供電子招標文件,得向廠商收取必要之成本費用,其金額由招標機關定之。其另有書面文件者,電子招標文件不得高於書面文件發售費用。(A)O(B)X
101. 機關及廠商辦理電子採購,應向主管機關指定之憑證機構申請憑證。(A)O(B)X
102. 取消採購或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無法決標之公告,其登載事項,準用採購法第61條規定辦理無法決標之公告應登載事項。(A)O(B)X
103. 以轉售為目的之採購,其決標金額涉及商業機密,機關無需傳輸決標公告。(A)O(B)X
104. 以轉售為目的之採購,其決標金額涉及商業機密依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者,得不公告決標金額,但應附記不公告之理由。(A)O(B)X
105. 招標公告後,發現已上傳之招標文件錯誤,利用文件上傳功能修正文件,得免刊登更正招標公告。(A)O(B)X
106. 招標公告後,發現已上傳之招標文件錯誤,必須進行更正招標公告。(A)O(B)X
107. 新增非複數決標之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第2次及以後招標公告時,機關無需先傳輸前一次之無法決標公告,即可新增第2次及以後招標公告。(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