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甲為釐清其配偶乙,遭 A 機關懲處事實及理由,依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6 條︰「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資訊,以主動公開為原則,並應適時為之。」以利害關係人身分,向 A 機關申請複印
【題組】⑵本案涉及之權利或利益為何?其法益輕重如何衡量?甲對 A 機關上述處理回覆不服,應如何進行救濟程序?(15 分)參考條文︰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6 條:「與人民權益攸關之施政、措施及其他有關之政府
三、政府機關作成意思決定前,內部單位之擬稿或其他準備作業。但對公益有必要者,得公開或提供之。……」二、為了提升國人飲食安全,政府推動「食安五環」政策,請說明「食安五環」的內容與實施方法。(20 分)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