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 某甲任職於國內乙公司,102年度取得該公司給付之薪資100萬元,並取得政府公債利息20萬元、臺灣丙銀行定存利息所得30萬元及美國當地丁銀行定存利息所得10萬元;此外,甲並將美國的房屋租與他人使
03. 我國個人綜合所得稅是以家庭戶為課稅單位,因此,夫妻的綜合所得總額應該合併申報納稅,並自行擇定以夫或妻為納稅義務人主體,申報後如欲變更該主體,其申請變更期限為何? (A)稽徵機關核定前 (B)於
04. 依現行所得稅法規定,下列何項支出可申報綜合所得稅列舉扣除額? (A)受扶養姊妹的全民健康保險費 (B)受扶養孫子的全民健康保險費 (C)受扶養兄弟的房屋租金支出 (D)受扶養姪子的人身保險費。
06. 某甲支付下列醫療費用,何者不得申報綜合所得稅醫藥費列舉扣除額? (A)支付公立醫院之醫藥費 (B)支付全民健康保險特約診所之掛號費 (C)支付財政部認定會計紀錄完備正確之醫院之醫藥費 (D)支
10. 林太太今年獲台北市國稅局因適用法令錯誤而退稅之利息收入10萬元,已扣繳稅款6千元,試問應如何列報綜合所得總額之所得類別及金額? (A)利息所得;分離課稅 (B)利息所得;免申報因為低於27萬元
11. 綜合所得稅之列舉扣除項目中的「購屋借款利息」扣除規定,下列敘述何者為誤? (A)貸款銀行應每年按時寄發貸款利息收據給貸款人 (B)以自用住宅貸款為限 (C)貸款利息支出應先扣除當年儲蓄投資特別
13. 李君103年3月1日死亡,遺有一子一女及配偶,惟遺囑執行人為李君之弟,李君102年度及103年度的綜合所得稅應由何人辦理申報? (A)李君之弟 (B)李君之配偶 (C)李君之子 (D)李君之女
14. 納稅義務人甲君在辦理當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時,被國稅局查獲虛列捐贈扣除額80萬元,依所得稅法的規定應如何處罰? (A)補稅免罰 (B)補稅加二倍以下罰鍰 (C)補稅加三倍以下罰鍰 (D)補稅
15. 扣繳義務人甲於今年7月给付非居住者A君單月薪資所得12萬元及稿費4千元,應扣繳之稅額及繳納期限為何? (A)應扣繳稅額1萬2千800元,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繳納 (B)應扣繳稅額21,60
16. 王君未申報去年的綜合所得稅,其應納稅額經國稅局核定後,王君主張去年實際支出包括捐贈、醫藥費及購屋借款利息(該屋目前出租)分別為2萬元、23萬元及12萬元,王君可否採列舉扣除額?金額為何? (A
17. 非居住者有中華民國來源所得者,其配偶如屬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時,其境內所得報繳方式,下列何者正確?(A)應由其配偶合併申報 (B)採就源扣繳方式 (C)可選擇合併申報或就源扣繳 (D)與配偶
18. 陳君及其妻均未辦理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如經查明夫妻確已分居,且陳君當年度所得符合免辦結算申報標準時,依法應補稅及送罰之違章主體為何人? (A)陳君 (B)陳妻 (C)陳君與陳妻 (D)上一年度
19. 102年度綜合所得稅申報期限5月31日適逢星期六,因此順延於103年6月2日(星期一)截止。今如有一納稅義務人於103年6月5日始前往補報,依規定應加徵多少百分比之滯納金? (A)1% (B)
20. 下列對綜合所得稅列報扶養其他親屬的敘述,何者為正確? (A)阿忠扶養就讀大學之姪子可扣除學費25,000元 (B)其他親屬雖領有殘障手冊,亦不能列報殘障特別扣除額 (C)王五的弟弟雖有利息收入
21. 納稅義務人甲非為免稅身分者,扶養未滿20歲且同居一家的媳婦,其就讀大學所繳納之學費,得否列報綜合所得稅教育學費特別扣除額? (A)可以 (B)不可以 (C)媳婦與兒子合併申報時才可以 (D)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