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動物保護法第 22 條之 1 規定,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應定期查核及評鑑寵物繁殖場、寵物買賣或寄養業者;依據主管機關訂定之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第 5 條規定,寵物業查核項目有那些?(10 分)
49.依據寵物業查核及評鑑辦法,以下何者為正確?(A)直轄市主管機關對寵物業之查核,每年應辦理 2 次。(B)直轄市主管機關對寵物業之評鑑,每 2 年至少辦理 1 次;必要時,評鑑得與查核同時辦理。(
40.已領有寵物業許可證之寵物業者因故歇業、停業或復業時,何者為非?(A)歇業者,應於事實發生後 2 個月內填具歇業報告書,連同寵物業許可證,報請直轄市主管機關註銷之。(B)停業在 6 個月以下者,應
35.有關寵物業經營寵物繁殖、買賣或寄養之場所,專任人員資格認定,下列何者為正確?(A)領有獸醫師證書或畜牧技師證書。(B)曾接受各級主管機關辦理或委辦之畜牧、獸醫、水產、動物及動物福利等相關專業訓練
50.特定寵物業管理辦法於 106 年 10 月 16 日修正施行,已取得許可之特定寵物業,應自本辦法修正施行之日起一年內,向主管機關申請換發新證,請問於何時間未完成換發者,原許可證失其效力?(A)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