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3.不厭其煩:

【評論內容】行訴§114一、須經申請使得作成之行政處分,當事人已於事後提出者。二、必須記明之理由已於事後記明者。三、應給予當事人陳述意見之機會已於事後給予者。四、應參予行政處分做成之委員會已於事後做成決議者。五、應參予行政處分做成之其他機關已於事後餐與者。

【評論主題】五、請畫出一個用 C 程式語言撰寫的程式在記憶體中的記憶配置圖。應標明配置中各部分的名稱。(10 分)

【評論內容】第150條本法所稱法規命令,係指行政機關基於法律授權,對多數不特定人民就一般事項所作抽象之對外發生法律效果之規定。法規命令之內容應明列其法律授權之依據,並不得逾越法律授權之範圍與立法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