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賴盈潔】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26. 依現行特殊教育相關法規,特殊教育主管行政機關,每間隔多少年必須實施一次評鑑?(A)2 年 (B)3 年(C)4 年 (D)5 年

【評論內容】第 47 條 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學校辦理特殊教育之成效,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直轄市及縣(市)主管機關辦理特殊教育之績效,中央主管機關應至少每三年辦理一次評鑑。前二項之評鑑項目及結果應予公布,並對評鑑成績優良者予以獎勵,未達標準者應予追蹤輔導;其相關評鑑辦法及自治法規,由各主管機關定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