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一、政府為解決青年人與經濟弱勢人口購屋不易的難題,近年來已經研擬提出那些社會政策,以解決這些問題?(25 分)
【評論內容】
海商法 第九條 船舶所有權之移轉,非經登記,不得對抗第三人。
反面之說 登記得對抗第三人
【評論主題】【題組】 ⑷緊急滅火泵(Emergency fire pump)所需之容量如何決定?(5 分)
【評論內容】
民事訴訟法第220條 裁判除本法有規定應用判決者外,以裁定行之
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49條第一項有列出應以裁定駁回的範圍
基本上裁定駁回有幾種情形,分列如下:
1.該管法院無管轄權
2.原告或被告無當事人之能力
3.原告或被告無訴訟能力,未由法定代理人代理
4.訴訟代理人起訴,但訴訟代理人代理權欠缺
5.起訴不合程式或要件(ex:地址寫錯又不補正)
6.有一事不再理或已經撤回的情
以上六點若有補正情形,審判長應定期限補正,到時仍未補正和本來就沒有補正的情形,須以裁定駁回。
另外根據民事訴訟法249條二項:原告之訴,依其所訴之事實,在法律上顯無理由者,法律上顯無理由
者,法院得不經言詞辯論,逕以判決駁回之。
裁定與判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