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GoJo】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16 某甲未遺失支票,竟在銀行謊稱遺失支票,而填具遺失票據申報書,請銀行轉送司法警察機關協助偵查侵占遺失物罪嫌。關於某甲之行為,依實務見解,應論以何種罪名? (A)刑法第 168 條偽證罪 (B)刑法

【評論內容】刑法171 (未指定犯人誣告罪)I 未指定犯人,而向該管公務員誣告犯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九千元以下罰金。II 未指定犯人,而偽造、變造犯罪證據,或使用偽造、變造之犯罪證據,致開始刑事訴訟程序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