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Itien Chiu】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約定年利率逾 12%之定期金錢借貸契約,債務人雖得於借用滿1 年後隨時返還,但最少須於返還日之幾日前通知債權人?(A) 10 日(B)1 個月(C) 2 個月(D)3 個月

【評論內容】應該民法第204條吧!?第 204 條約定利率逾週年百分之十二者,經一年後,債務人得隨時清償原本。但須於一個月前預告債權人。前項清償之權利,不得以契約除去或限制之。

【評論主題】下列有關承攬契約之敘述,何者錯誤?(A)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B)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分(C)未定報酬額者

【評論內容】第 490 條稱承攬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為他方完成一定之工作,他方俟工作完成,給付報酬之契約。約定由承攬人供給材料者,其材料之價額,推定為報酬之一部。第 491 條如依情形,非受報酬即不為完成其工作者,視為允與報酬。未定報酬額者,按照價目表所定給付之;無價目表者,按照習慣給付。法條沒(D)選項

【評論主題】6. 而後「作」:

【評論內容】被保險人不會注意避免被保事項的發生,因即使發生了意外事件,也會獲得補償→指道德危機

【評論主題】3.求的最大公因數和最小公倍數,並用標準分解式表示。

【評論內容】財產之移動,具有左列各款情形之一者,以贈與論,依本法規定,課徵贈與稅:一、在請求權時效內無償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免除或承擔之債務。二、以顯著不相當之代價,讓與財產、免除或承擔債務者,其差額部分。三、以自己之資金,無償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資金。但該財產為不動產者,其不動產。四、因顯著不相當之代價,出資為他人購置財產者,其出資與代價之差額部分。五、限制行為能力人或無行為能力人所購置之財產,視為法定代理人或監護人之贈與。但能證明支付之款項屬於購買人所有者,不在此限。六、二親等以內親屬間財產之買賣。但能提出已支付價款之確實證明,且該已支付之價款非由出賣人貸與或提供擔保向他人借得者,不在此限。姪子是旁系血親三親等,應該不包含

【評論主題】

【評論內容】死亡事實或贈與行為發生前二年內,被繼承人或贈與人自願喪失中華民國國籍者,仍應依本法關於中華民國國民之規定,課徵遺產稅或贈與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