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21.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於98 年7 月11 日以後的新規定,公立學校員工總人數在34 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的多少百分比?(A)1% (B)3%
【評論內容】
第38條:
公立學校→34人以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3%
私立學校→67人以上,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1%,且不得少於一人
【評論主題】51.吾國何時始有正式的幼稚園課程標準?(A)民國18年 (B)民國21年 (C)民國36年 (D)民國70年
【評論內容】
這題答案怪怪的。
幼稚園課程標準第95頁是這樣寫的:
我國幼稚園課程標準,頒布於民國十八年八月。當時北伐成功,全國統一,政府奠都南京,教育部於是年頒布『幼稚園暫行課程標準』,是為我國幼稚教育有正式課程標準之始。
答案應該是A
【評論主題】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規定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三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A) O (B) X
【評論內容】第56條
【評論主題】40.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中有關身心障礙的定義,主要是採何種方式?(A) 不分類(B) 依障礙類別分類(C) 依障礙類別與功能表現分類(D) 依障礙者身體結構、功能、活動參與程度分類
【評論內容】
第5條
本法所稱身心障礙者,指下列各款身體系統構造或功能,有損傷或不全導致顯著偏離或喪失,影響其活動與參與社會生活,經醫事、社會工作、特殊教育與職業輔導評量等相關專業人員組成之專業團隊鑑定及評估,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
【評論主題】46. 根據我國96年7月11日所公告之「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七十六條的規定: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及其他執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被遺棄、身心虐待、限制其自由
【評論內容】
答案是A沒錯喔。
第76條
醫事人員、社會工作人員、教育人員、警察人員、村(里)幹事及其他執行身心障礙服務業務人員,知悉身心障礙者有前條各款情形之一者,應立即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通報,至遲不得超過二十四小時。第75條
對身心障礙者不得有下列行為:一、遺棄。二、身心虐待。三、限制其自由。四、留置無生活自理能力之身心障礙者於易發生危險或傷害之環境。五、利用身心障礙者行乞或供人參觀。六、強迫或誘騙身心障礙者結婚。七、其他對身心障礙者或利用身心障礙者為犯罪或不正當之行為。
【評論主題】28.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內有關教育權益的規定,下列何者錯誤?(A)私立幼稚園、托兒所應優先收托身心障礙兒童(B)各級教育主管機關應規劃辦理學前教育(C)不得以身心障礙、尚未設置適當設施或其他
【評論內容】
第31條
公立幼稚園、托兒所、課後照顧服務,應優先收托身心障礙兒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