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戶【陳麗惠】點評問題和點評內容

【評論主題】二、將「育嬰留職停薪」規定擴及到員工人數三十人以下的事業單位是最近「性別工作平等法」修正的重點,請問這樣的修正對於事業單位經營管理與勞工權益的影響為何?(25 分)

【評論內容】因為被害人承諾的事項乃法條未明文規定的~例如:拳擊手在比賽場上互毆,即互為被害人且允許了對方攻擊自己的行為~則法律上不罰~!![超法規]:超出法條明文規定的範圍~刑法上[阻卻違法事由]分別規定於第21條~第24條;有[依法令之行為][業務上正當行為][正當防衛]以及[緊急避難]等四種~是即有以上四種情形時所做出的侵害法益的行為是屬於法律所允許的![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這是直接由日文翻譯而來的名稱,就字面上解釋為,超越(超)法條規定(法規)的排除(阻卻)犯罪行為違法性(違法)的理由(事由),也就是阻卻違法事由的例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