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10. 如圖,,則  ____________。

【評論內容】第 二百十五 條  郵局履行補償後,發現原寄件全部或一部時,應通知受領補償人,得於收到通知三個月內退還補償金之全部或一部,請求交付該原寄件。逾期其原寄件之所有權即歸屬郵局

【評論主題】【題組】(2)請寫出沉澱(A)~(E)之化學式。(20%)

【評論內容】

第 十七條  要保人在訂立保險契約時、保險契約滿期前或保險事故發生前,除保險契約另有約定外,得指定或變更受益人。但被保險人為第三人時,應先得其書面同意。

    未指定受益人時,以被保險人死亡為保險給付事由者,其保險金額作為被保險人之遺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