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
【評論主題】7 有關通訊監察之規定敘述,下列何者正確?(A)執行機關應於執行監聽期間內,每 10 日至少作成 1 次以上之報告書,向檢察官及核發通訊監察書之法官說明監聽行為之進行情形(B)有事實足認犯罪嫌疑人有犯
【評論內容】
(A)15日
(C)3年
(D)1年
【評論主題】43 消費爭議事件經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調解成立作成調解書,經法院核定後,下列關於調解書效力之敘述,何者正確?(A)對已繫屬於法院之該消費爭議事件,不受任何影響(B)當事人就該消費爭議事件如再行起訴,法
【評論內容】消費爭議調解辦法 第 31 條 A民事事件已繫屬法院,在判決確定前,調解成立,並經法院核定者,依本法第四十六條第二項準用鄉鎮市調解條例第二十五條第一項之規定,視為於調解成立時撤回起訴。第 30 條 B C調解經法院核定後,當事人就該事件不得再行起訴。經法院核定之調解,與民事確定判決有同一之效力。第 32 條 D...
【評論主題】槍擊現場若發現槍枝需作下列採處:○1採取槍上指紋 ○2採取槍上血跡 ○3卸下槍內子彈 ○4槍枝送檢驗。最佳的處理次序為何?(A) ○3○2○1○4(B) ○3○1○4○2(C) ○3○4○1○2(D)
【評論內容】
卸下子彈是為了安全,而第二步驟的爭議點在於指紋與血跡,題目沒有說是潛伏還是明顯紋,但是採集指紋的方式有拍照法,可以在不破壞指紋的情況下採集,但是採集血跡就會破壞指紋,故選擇先採集指紋,而後採集血跡,避免跡證遭破壞